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91. “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”表示当先前的天堂和教会被毁灭时,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。这从“执掌大权进入这国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执掌大权进入这国”是指当先前的天堂和先前的教会被毁灭时,新天堂和新教会将建立;这就是“执掌大权进入这国”所表示的,因为那时主拥有全能和王国;事实上,那时祂的意愿成就了,因为那时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让自己被祂引导,祂由此照秩序从祂自己统治所有人,把他们保守在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中,使他们远离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。在恶人与善人分离,并且恶人被投入地狱,一个新天堂由善人形成之前,这是不可能的。这些事通过下文所论述的最后审判成为现实。
那时主就拥有了能力和主权,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世上的太阳来说明;只要冬天仍在持续,太阳在地上就没有能力或主权,因为它的热没有被接受,空气和大地的寒冷扑灭了这热;但当春天回来时,太阳就有了能力和主权,因为那时它的热被接受了,它的光也被接受了,这光与热结合在了一起,整个大地因这些而有了生机。主的能力和主权也一样,当恶人与善人分离,并被投入地狱时,它们就到来了;因为恶人像冬天一样寒冷,他们扑灭了太阳的属灵之热,也就是爱,使主的能力和主权化为乌有,尽管就主自己而言,祂永远处于同样的全能之中,但在新天堂和新教会出现之前,祂在其主体或臣民中不是如此。
IV.主和祂的整个救赎完全存在于圣餐中
716.从主的话明显可知,祂完全存在于圣餐中,无论是在祂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,还是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。祂的人身存在于圣餐中,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;马太福音:
耶稣拿起饼来,擘开,递给门徒,说,这是我的身体;又拿起杯子,递给他们,说,这是我的血。(马太福音26:26-28; 马可福音14:22-24; 路加福音22:19, 20)
约翰福音:
我就是生命的粮;人若吃这粮,就必永远活着;我所要赐的粮,就是我的肉。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吃我肉,喝我血的人有永生,并且住在我里面,我也住在他里面。(约翰福音6:51, 56)
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,在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的主就在圣餐中。祂也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而完全存在于圣餐中,这一点从这句话明显看出来:
祂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。(约翰福音6:51)
祂以神性从天上降下来,因为经上记着:
圣言与神同在,神就是圣言;万物是藉着祂造的;圣言成了肉身。(约翰福音1:1, 3, 14)
又:
祂与父为一。(约翰福音10:30)
凡父所有的,都是祂的。(约翰福音3:35; 16:15)
祂在父里面,父在祂里面。(约翰福音14:10, 11)
以及其它地方。此外,祂的神性无法与祂的人身分离,就像灵魂无法与身体分离一样。因此,当说到在其人身方面的主完全存在于圣餐中时,可以推知,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和这人身一起在那里。既然祂的“肉”表示祂的爱之神性良善,祂的“血”表示祂的智慧之神性真理,那么很明显,无论在其神性方面,还是在其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,主整个都全在于圣餐中;因此,圣餐是属灵的食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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